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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业态,新用工,新策略
 
2020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使众多企业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有些行业受疫情管制无法正常复工,但却仍要支付大量的人力成本;而有些行业虽然因疫情呈现出爆发式的增长,却同时面临着“用工荒”的尴尬。

2020年7月15日,国家发改委等13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提出“把支持线上线下融合的新业态新模式作为经济转型和促进改革创新的重要突破口”,并提及大力发展十五大新业态、新模式。部分地区在不断探索、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也出台了关于新业态的一些具体规定和文件。
 
任何新事物的发展都需要土壤和营养,新业态用工也不例外。近年来,宏观经济环境和科技的发展,为新业态用工的开疆扩土提供了必要的土壤,同时,国家宏观政策上的包容也为其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养分。

新业态用工区别于传统的劳动用工,相关企业在经营模式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的同时,往往会寻求和从业人员建立灵活的劳动关系甚至是非劳动关系,从而在放弃一定管控权的基础上增加用工的灵活度。

然而,新型用工模式的出现也引发了不少新的问题,如社保缴交、工资发放、工伤认定等等,如果这些问题没有厘清,新业态下的用工模式就依然会混沌不清,甚至可能成为企业生存抉擇中的新包袱。

新的业态,新的用工模式,新的应对策略。实践中,可能会有很多企业因为新模式的滥用或者不合规而产生劳动争议,从而导致企业产生一定风险。针对新兴的用工策略,企业应如何灵活调配人力资源,如何解决企业短期人员冗杂或短缺的问题,又该如何做好相关的协议设计与商业秘密保护措施等,实现真正的多方共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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