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近日印发《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规定》明确了哪些事项,新在何处?从中央纪委办公厅随即印发的学习贯彻《规定》的通知中,可以得到解读。
《通知》指出,《规定》通篇体现了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原则。
首先,明确部委党组管理的司局级党员干部党纪处分不再报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审批,由党组讨论决定。